湖北新农合婴儿按照什么标准缴费,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湖北省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当年度出生的婴儿提前缴纳参合资金,享受当年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偿政策。错过缴费时限出生的婴儿随已参合的父母亲,自出生之日起视为当年度新农合参合对象,享受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其补偿费用年度封顶线与父亲或母亲合并计算。各地允许的最晚缴费时限一般是在当年2月底之前,因此当年2月底前出生的婴儿需要全额缴纳参合费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农合缴费标准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