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强行搭售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1)其行为主体是经营者,并且通常是具有经营优势的经营者;
(2)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相对交易人的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服务,交易人被迫接受;
(3)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侵害了相对交易人的权益;
(4)搭售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存在违法性;
(5)搭售行为不当阻碍甚至剥夺了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关产品的交易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