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3-10-29 14:2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

  (一)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

  亦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一般只能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针对不履行部分适用。

  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形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发展到不能履行时产生罚则效力,否则不发生不再返还或双倍返还的效果。我们认为,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应当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行、不能履行等多种违约情形。定金具有双向担保的作用,根本目的并不在于惩罚违约行为,而在于担保或督促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均构成对设定定金担保目的的违反。

  我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7条、第18条对不完全履行合同情形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执行案件中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8条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适用定金罚则作出了司法解释。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定金的违约制裁效力得以发生的条件“不履行”,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地、不能履行等违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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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是什么意思
定金罚则指的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定金合同有效;第二,主合同有效;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br> 法律依据:<br>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br>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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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以解除合同为条件
你好,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可以由遵守合同约定的一方进行选择后,向违约一方主张。
定金罚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所谓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与订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性质却不同。 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一方违约,就要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适用的法律条件
你好,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可以由遵守合同约定的一方进行选择后,向违约一方主张。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请问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的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当事人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违约人的违约行为与合同不能实现有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什么情况下不适合定金罚则?哪些情况不适用定金罚则?
您好, 具体需要结合案情体现的有关事实而定,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需陈述更详尽的情况
付了服装费,服装费能退还吗?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合同约定建议协商解决
请问我要履行哪种合同
合同履行情况可以分为:1、中止履行,债权人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
合同问题,可以咨询吗
合同纠纷的内容有: 1、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 2、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 3、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 4、合同是否可单方解除之争议; 5、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们合同约定的38000元,称可以无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试资格,我今年1月份找了个教育机构?
可以退的,不过根据情况退的额数不一样。 一、报名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要求退学的,扣50元服务费。 二、体检合格已取得驾校学籍但未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150元。 三、已在驾管所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参加驾校组织的理论培训,未参加科目一考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00元及理论培训费用150元。 四、科目一考试未合格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150元。 五、科目一考试合格上车训练后要求退学的,除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150元外,按训练一小时扣除80元实车训练费用计算(以IC卡计时为准)。 六、选项科目考试合格,路考前要求退费的,不予退还学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八十四条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