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销户是指单位按规定不再为其职工缴存住房补贴,将其帐户上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一次性全部支取,并将其帐户撤销。
一、销户条件及须提供的有效证明
(一)职工离、退休。提供身份证、离退休证或单位(本级或上级)人事劳动部门的离退休批文或证明。
(二)职工未离退休,但男年满60岁(含),女年满55岁(含)且本人自愿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销户申请。
(三)具有本市户口的职工调离本市并将户口迁出本市。提供公安局户口迁出证明及调出单位证明。
(四)职工出国(境)定居。提供在国(境)外定居证明。
(五)职工死亡。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与单位出具的中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职工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提供法院判决书。
(八)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文件。
二、住房补贴销户程序
(一)职工持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单位住房补贴经办部门提出支取或销户申请。
(二)单位住房补贴经办部门核实有关证明材料后,开具《住房补贴支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在管理中心的印签,持有关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或销户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