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时间效力

更新时间:2018-05-09 15:42: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公司章程的时间效力是指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相比较,更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是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那么公司章程何时生效?何时失效呢?找法网小编就此问题整合相关信息,下面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一、公司章程何时生效?

  由于各国和地区的公司体制(主要是指设立体制)不尽相同,因此各国关于公司章程生效时间的规定并没有统一的模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章程自发起设立公司的股东签字时生效;另一种观点认为,章程自公司成立时生效。就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的程序和方式而言,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更加复杂。具体原因为:

       (一)公司章程需要调整公司成立前后两个不同阶段的民事关系。

  我国公司法没有将公司设立协议规定为所有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公司章程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调整公司成立前,即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民事关系;一部分调整公司成立后才可能发生的民事关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章程还肩负着设立协议的重任。由于内容的不同,章程的生效时间就显得更加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二)公司章程制定行为的性质和程序不同。

  我国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创制界定为“制定”。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尚有一定的封闭性,在公司登记之前也没有其他机制对制定的章程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但是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不同,公司章程的制定包括发起人制定和创立大会通过两部分。

  综上,章程中调整发起设立公司投资者的内容,相当于公司设立协议,可以适用《公司法》的一般规则,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均自章程成立时受其约束。章程中调整尚未成立的公司、尚未产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未来可能加入公司的其他股东的相关内容,则自公司成立时生效。

        二、公司章程何时失效?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属于股份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据此,公司章程并不因解散事由发生而失效。而且在公司清算过程中,仍然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清算办法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公司章程于公司终止时依然有效,当然在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能力、股东的权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限制。

  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司章程自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但公司章程于公司终止时依然有效。公司章程不因公司歇业、吊销、解散而失效,只与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存续有关,随着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而有效,消灭而失效。如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让他们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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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的公司章程的效力
公司章程的效力认定,得看章程是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范和指导完成,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对其他人有没有效力
公司章程的效力认定,得看章程是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范和指导完成,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对外效力的争议
1、属于股东决议,是否需要书面补充视决议内容及执行情况而定,为防发生争议一般需要形成书面文字。 2、经合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在公司管理中法律效力最高,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若你公司股东会决议与章程有矛盾,个别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股东会决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故建议修改章程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违反公司章程的合同效力
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的效力是:认定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依法制定、变更公司章程,但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章程规定之外,与公司章程的持股信息不一致,有法律效力吗
 以房屋买卖协议为例, 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只签字或者只按指印,也可以即签字又按指印,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公司章程关于增选董事的规定是否有效?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1、股东会决议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债;2、股东会伪造股东签名损害股东实体性权利形成的决议;3、股东会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4、股东会决议直接选定董事会中的公司职工代表的情形
请你打管司费用多少,
打官司的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要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如有必要还需要聘请律师,律师费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人民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没运营的公司注销方式是什么
公司未经营注销如下: 1、在公告系统中填写被简单注销的公司; 2、20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可继续经营; 3、在被注销企业的一窗平台填写注销信息; 4、用CA或USB签名后提交; 5、经工商总局批准后方可注销成功。 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所需材料有哪些 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所需材料是: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规定,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死亡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修改的内容取决于股东的协商的内容,建议见面详谈
孕妇在公司破产后是否有赔偿的相关事宜
公司破产对孕妇的赔偿如下: 1、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以外,还要为该职工预留生育津贴,还包括其因生育无法工作这段时间的赔偿; 2、破产安置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报销等; 3、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欠我钱,我起诉了,被驳回,原因对方公司破产重组,我能不能再起诉
对方公司破产欠货款的话,那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再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要回货款。若对方公司是其他性质的,那么在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让其
公司注销后,公章丢失了
一、公章丢了怎么办1、如果是企业公章丢失,补办的方式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公章在公安机关备案,丢失后第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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