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注意哪些常见的“霸王”合同

更新时间:2013-10-14 11:08: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买房要注意哪些常见的“霸王”合同,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所谓““霸王”合同,就是指买房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利用其信息、专业知识和交易中优势地位预先拟定,且未与消费者充分协商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条款。

  买房要注意哪些常见的“霸王”合同,如下:

  (一)常见霸王条款之一“本签订后协议签订后,乙方到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所付定金不予退还。”该条款限制了购房者的权利。

  (二)常见霸王条款之二“出卖人为本项目制作之一切介绍、宣传及广告资料包括建筑模型,仅供买受人参考,有关 内容均以《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该条款排除了开发商所做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成为要约的任何可能性,为其进行虚假宣传提供了方便。

  (三)常见霸王条款之三“若乙方违反合同中约定之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所指商品房另行出售, 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还。”

  (四)常见霸王条款之四“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屋顶、外墙面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五)常见霸王条款之五“乙方必须同意以约定的房价、付款方式,在甲方通知成交后的当日与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房屋中介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完全是两回事,在中介合同中,委托人没有义务必须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以满足中介人收取报酬的目的。

  综上所诉,买房人如果真的碰到”霸王“合同,也要了解其效力如何。对于霸王条款的认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者组织,并无司法裁量权,所以也无权认定“霸王条款”。“霸王条款”的认定应由司法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来认定。但消费者协会对“霸王条款”的点评意见,反映了消费者的基本价值取向,所以其点评意见应是人民法院认定“霸王条款”的重要参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格式合同中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该内容无效。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依据上述规定,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条款,即开发商作为经营者和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不因“霸王条款”而免除了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购房者作为消费者和格式条款的接受方不因签订了“霸王条款”而丧失了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购房合同霸王条款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购买安置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购买安置房合同怎么签有效 1、购买安置房合同按以下步骤签有效: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2、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 1、出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租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 3、出租人是否具有产权证明; 4、租赁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和公平。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典型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霸王条款是指在格式合同中出现的,有利于提供合同的一方,不利于合同的对方,或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凡是这些格式条款也即霸王条款就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哪些属于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一般称为格式条款,从法理上讲,首先要看这个条款是否和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悖,如果和国家法律规定相悖,该条款,当然无效,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的效力。 2、其次要看是否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如果有,该条款无效。 3、第 三、看该条款是否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方法,如果有,那么可以做出不利于霸王条款提供一方的解释。
购车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哪些是霸王条款
D您好,需要看合同的相关内容
购房合同注意什么吗,购买首套商品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条款
;  1、购房者在购买自住房屋时,必须根据自身家庭的储蓄、可获得的各类贷款以及向亲友借款等因素,来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的房屋类型、面积和价位。购房者在制定购房预算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估算家庭可动用资金。  (2)考虑欲购房屋的面积。以往住宅商品房实行以建筑面积计价的方法,但依据北京市《关于新建住宅商品房实行按使用面积计算售价的通知》,从1997年7月1日起实行按使用面积计算住宅商品房售价的办法。  (3)调查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支出。购房者可参考《北京市普通住宅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原(1997)第196号),也可从亲友那里探听。  (4)衡量家庭偿还贷款的能力。购房者一方面要考虑可能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另一方面也需考虑家庭偿还贷款的能力。  (5)确定购房时的税费支出,包括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6)准备必要的咨询服务费用。  2、收集购房信息  购房者可从以下几种渠道获得购房信息:  (1)媒体广告,包括报刊杂志上的广告、广播电视广告和招贴广告及网络等;  (2)亲友介绍;  (3)开发商或代理商邮寄、发送的宣传品;  (4)售楼书;  (5)现场广告牌;  (6)现场展示样板房;  (7)房地产交易展示会;  (8)直接与房地产营销人员进行交流;  (9)其他途径,包括向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咨询公司等处查询关于房地产交易的各种资料。  3、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4、进行实地调查(现房)  购房者根据所收集的购房信息,看中了某一处房屋后,一定要对欲购房屋进行实地调查。眼见为实。购房者在观看、考察房屋时,务必全面仔细。在查看房屋的内部时,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备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考察。对房屋外部进行查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情况。另外,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解。在实地查看过程中,购房者无法调查的情况,或在某些方面存在疑问,购房者还可以直接向现场的售楼人员询问,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规范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商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一定要准确、清晰,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和购房者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6、验收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购房手续的最后一关是验收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领取房屋及土地的产权证明,至此购房全过程结束。
徐州自建房规定是什么
自建房不算名下的房产,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地皮的单元和小我私家,本身构造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制作的房屋和修建。自建房是我国传统房屋制作建造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
农村自建房屋经批准后,实际建房时私自移动建房地点我们将如何依法处理?
你的宅基地经过批准了吗?如果有完整的手续,应该是会给你办理的!
因村里接近20年来没有开放宅基地因此拆了现住的房需要报建吗?
宅基地批下来之后,农民朋友要在两年内动工建房才可以,要不然证件就会失效,要建房必须得重新报建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为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其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农村街上,建房楼层可以五层吗?
请问当地的住建局确定
规划区可以修建房子吗?
可以向规划部门申请
农村房子搭建需要什么手续
在农村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房屋确权需具备什么条件 进行确权的房屋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 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4、经过公告,没有人有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