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3-10-08 14:5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国原有合同法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从世界法治的演进历史看,原有的归责原则存在一定的缺憾。统一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系的合同违约归责原则,对传统的归责原则提出了挑战,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这个条文中并未出现:但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已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因此理论与实践界普遍认为统一合同法完全采用严格责任原则。我们认为对这一条的理解,不能望文生义,换言之,统一合同法所采用的严格责任原则,是与国际惯例接轨,适用于权利、义务对等的有偿合同毋庸置疑,但并不是无过错责任的绝对化,对于有效成立的不支付对价的无偿合同则要区别对待,应采过错责任为宜。

  所谓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一般分为两类: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违约方有无过错,若非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只要未履行合同义务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须有过错才承担违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合同受害方只须证明违约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无须证明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违约方亦无须证明自已对于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主观上无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知识

  《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法条并未将当事人有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对比原《经济合同法》第29条“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显而易见二者有以下几点区别:

  1、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同,合同法未规定违约人必须有过错,坚持了严格责任原则,而经济合同法规定违约人必须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坚持了过错责任原则。

  2、承担违约责任方式不同,合同法将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赔偿责任等违约责任是并列适用,中间用的“或者”两字,强调了实际履行原则,而经济合同法只是笼统地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未强调实际履行原则。

  3、不适当履行的表述不同,合同法表述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这包括的范围较广,实践中比较好操作,而经济合同法表述为“不完全履行”,较难理解和把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能说明下吗?
你好,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2)无过错责任: 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只要因过错违约,均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法律面前,在合同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合同的基本归责原则?
你好,你可以详细叙述问题吗?以便于解答。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我国目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我国目前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您好,根据民法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来电免费咨询。
本案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
请问我要履行哪种合同
合同履行情况可以分为:1、中止履行,债权人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
合同问题,可以咨询吗
合同纠纷的内容有: 1、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 2、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 3、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 4、合同是否可单方解除之争议; 5、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们合同约定的38000元,称可以无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试资格,我今年1月份找了个教育机构?
可以退的,不过根据情况退的额数不一样。 一、报名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要求退学的,扣50元服务费。 二、体检合格已取得驾校学籍但未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150元。 三、已在驾管所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参加驾校组织的理论培训,未参加科目一考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00元及理论培训费用150元。 四、科目一考试未合格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150元。 五、科目一考试合格上车训练后要求退学的,除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150元外,按训练一小时扣除80元实车训练费用计算(以IC卡计时为准)。 六、选项科目考试合格,路考前要求退费的,不予退还学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八十四条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每个月给他们几百块钱在他们那里买东西规定的月期是18个月,然后去到他们店里面的时候需要签合同,就是跟卖家聊好是500块钱一只猫?
如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就此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根据合同类型查询相关法律,看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法律对于特定合同的有效期会有明文规定,此时按法律规定便可。 倘若法律也没有规定,那么则依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惯例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我全款买了一辆网约车,我需要注意什么?
你好,写明双方权利义务,违约的惩罚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