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这是因为血缘关系靠近的男女结婚,会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基因遗传给下一代,给新生儿的健康以至民族的兴旺带来不利的影响。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是全血缘旁系血亲、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是半血缘旁系血亲,法律规定禁止他(她)们相互结婚。异父异母兄妹的情况不同,兄妹问没有同一个血缘关系,他和她兄妹相称,是由于各自的父母亲再婚而形成的。从血缘关系上讲,同无血缘关系的普通公民一样。因此,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结婚,法律上来作禁止性的规定。
相关知识
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二、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即除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与自己出于同源的亲属,如自己的同胞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算起往上数三代的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间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禁止近亲结婚是优生学的需要,也是民族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