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更新时间:2013-08-09 15: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一)因当事人无合法资格而无效

  如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

  (二)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无效

  1、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

  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一般通过积极作为,如虚构、编造事实等表现出来。不作为,如沉默,并不当然构成欺诈行为。但是,如果按照法律、合同、交易习惯、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告知事实的义务而表示沉默时,则认为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构成欺诈。构成欺诈行为的要件有:第一,有欺诈他人的故意。第二,有欺诈行为。第三,欺诈行为自始至终违背诚信原则。第四,因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认识,并据此进行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胁迫,指当事人因不当预告将来加以祸害并使他人陷于恐怖的行为,如以给个人或单位的荣誉、名誉和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等。胁迫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行为人主观上有胁迫的故意。

  第二,客观上使他人陷于恐怖。

  第三,他人因陷于恐怖而不得不迎合胁迫人的意愿,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欺诈与胁迫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愿,并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2、当事人进行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包括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伪装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恶意串通,指当事人串通合谋实施的损人利己行为,强调双方通谋,如当事人以来料加工合同为名合谋倒卖进口原料,逃避关税,损害国家利益。

  伪装,指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如为避免破产还债,企业将其资产无偿赠送或低价出卖给其关联企业等。恶意串通的合同与伪装的合同,虽然当事人意思表示是自愿的,但并不真实(真实意思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履行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无效的合同。

  (三)因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如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而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审批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过审批程序等。履行这样的合同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如果合同中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以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时可以免予承担法律责任时,该免责条款无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想了解一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详细需要根据合同具体条款来看,单纯的某一个条款并不能认定是否有效无效。还需要考虑其他方面比方说是否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等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你好,可以参考: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哪些合同是属于无效的合同?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那个,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签了一份经济合同,但是他的公司没有加盖公章,然后公司名称少写了两个字。合同有效吗?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商铺在买卖中,如何规避之前承租户的优先购买权
你好,在出租方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情况下,次承租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欲拍卖的房屋,无法适用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但是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次承租人有权参加竞买。这是因为拍卖的规则是价高者得之,公平竞争;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则是等价先得之,显然无法同步
没想好,买房交了10万定金,签了一份认购合同。这个钱还能退吗?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未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相应损失。 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构成违约,此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我们的租赁合同上写着租赁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我们承担的,但是租金到12月29日,取暖费必须一次性支付。我们付了。现在房子到期了,我们不租了。我们必须自己承担取暖费吗?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