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案件,如何收集据是个关键问题,证据越充分,越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法院是不会主动的收集此类证据。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都必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
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证据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所谓视听资料,即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因一方或婚外关系、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
相关知识
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仅离婚,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即可。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对方有赌博等恶习。
2、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有共同财产及财产数量、处所等。
3、涉及子女抚养,想取得抚养权,则要证明孩子与你共同生活有利于成长的证据。
4、涉及离婚损害赔偿,要提供对方有下列行为的证据: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