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占有人请求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之行为或者事实的纠纷。妨害占有,指非侵夺占有而妨碍占有人管领其物,致其 使用可能性及利益遭受侵害。《物权法》赋予占有人对抗他人非法妨害其占有的权利。
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般应由占有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处理占有排除防害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245条的规定。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